這是個深度社會學問題

以前結婚時男方要比女方大十幾歲以上,因為男方必須 financially established,女方父母才放心將女兒嫁給男方。

後來ZF介入了,提供了各種的社會福利,慢慢地女方不再有要求男方必須 financially established了,導致婚姻中男方女方年齡越來越接近。

所以,同意你說的,現在“女方家長全部負擔婚禮費用不夠合理“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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