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的出軌因為你不願意跟他海歸,那也有你的失策在裏麵啊. 你的事業不錯,是沒必要為他犧牲你的事業,但是你做fund manager,在中國大陸也不是沒有外派的機會啊.
誰都知道夫妻長期分居,就意味著什麽,出軌也不可避免.
你這是給了他出軌的機會.
後麵對他趕盡殺絕,我覺得你做的有點過分.
不要考驗人性.
老中都覺得各自為了事業,暫時分居幾年的大有人在,但是這種情況不是給對方出軌的機會嗎?
我認識的一個女孩,跟她老公是同事。後來她因為父母身體,回國工作一段時間,然後她的老美老公也跟著回去了。
後來她把媽媽接回美國跟他一起住,老美都知道長距離不work的。
這是令狐發言,我覺得她說的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