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來美國念研究生,同一年由有個老美同學是本地人。小鎮裏來的。那個時候做TA需要跟學生上習題課,帶實驗。雖然我自己覺得英文還不錯,可是學生裏很多小地方來的,有口音,有時候那個卷舌音讓我四五句話,隻能聽懂一半。結果這個同學幫我不少忙。逐漸我和他來往挺多。但是我告之對方,我有已經有男朋友了,就是我出國的主要緣故,為了和曾經的他再續前緣。
結果是我想多了,一廂情願而已,我的想像結婚對象(中國人)已經在另外一個大學有了女朋友。每次鬱悶的跟這個美國哥麽吐槽,他都會默默聽著。但是我一旦把一個男孩往哥麼對待,就不會想到其他方麵了。以來他比我小5歲,我自己沒有自信約會比我小不少的男孩。二來他非常虔誠的基督徒,才22歲,就說想結婚生子。我都27歲了,還隻想談戀愛,不想結婚,一想到有孩子,立馬就要倒退三步的感覺。所以我和這個美國男同學就當純哥麽。每次我要搬家換宿舍,就會把他喊過來給我搬家具。誰要他有1。83的大個子。
一直到研二寒假,我把自己天天反鎖在宿舍裏準備qualify的時候,有一天過了聖誕,有人在敲我的窗戶,我一看居然是他。開了一輛新的摩托車,大冬天要我跟他一起兜風。結果我穿的跟粽子一樣,大冬天跟他兜風兩個小時。
後來好幾次他在學校食堂碰見我,我們一起排隊買飯,他居然搶著付賬單。我還有點莫名其妙受寵若驚。
心想,“他難道想約會我?”看我這後知後覺的。
後來這個男生不念博士,碩士就在當地工作了,還跑來看過我幾次,一起吃了頓飯。也是他買單。
一直到兩年之後我和LD約會,問起美國人的約會文化,說:“我一個美國同學搶著買單,是不是想約會我呀?”
LD說,“那當然。”
可是我說:“跟他相處的兩年裏,一直都當他是哥麽,我們連小手都沒有拉過,kiss更沒有。這個算啥?”
LD的反應,“那他是Gay”。
我白了LD一眼說,“人家後來不再來找我,很快就結婚生子了。他有了孩子之後,在Facebook上還給我發過他兒子的照片和全家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