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有各種形式,第一種歧視,政府已經有法律限製的,比如男人歧視女人,白人歧視其他人,隻是一部分,因為法律限製,實際上相對不會太以顯性的方式存在。
然後第二種,跟第一種有相關性,比較不容易對付。比如,一個組裏,一幫人都是football fan,然後你就孤立了,也許跟你是女性有關,但沒法禁止人家一起去看球吧。
然後有更多的各種各樣其他原因組成的小團體,更是無法勝數。
但最後,這些東西在比較大的利益麵前,光靠上麵這些affinity是不夠保持歧視的。比如,白人不會因為滿足一點點心理優越感,而丟掉工作。
而且,如果要歧視,實際上白人之間的互相歧視,也是很厲害的。
華人吃虧比較多的,不是因為歧視,而是因為不太懂兩個事情:(1)利益,(2)組織、團隊、幫派的重要性。
這第二條說難聽,就是幫派,但如果換個角度講:信任成本,就不那麽難聽了。你可以觀察,所有升遷的管理者,都不會在安排自己direct report的時候,完全按照”海選“的方式。他/她永遠有自己信任的人馬。這就是為什麽職業場總是講men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