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在讀書期間那孩子去跳鋼管舞的。你覺得那個媽媽為什麽把孩子趕出公寓?即便把孩子趕出公寓,那個媽媽並沒有完全不管,還是給了5萬。那孩子拿著5萬去紐約生活,選擇了她想過的生活。現在那個孩子過得怎樣沒人知道,那個媽媽是不是後來又有資助也沒人知道。
很多homeless連shelter都不願意去,說自己就喜歡住街上。沒有錯,在shelters 與大街之間他們就是喜歡住街上。給他們提供工作,學習機會,提供免費教學,他們不去嫌累,你卻指責提供shelter的人不照顧他們?
在不了解她父母到底做出過什麽樣努力的情況下,把這個女孩讓人唏噓的情況完全歸結是父母責任不應該,這樣推斷,指責父母不作為不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