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們公司解雇了一批人,我們組走了兩個。
最近上司給我說,他想讓一個老同事走,我說讓他走剩下幹活的人太少了。上司說如果今年再有,這個人必須走。
原因是這位同事幹了二十多年了,他每次與上司談總是抱怨他工資低,可是上司說他沒有什麽突出貢獻,他隻能按照每年公司的平均水平加薪。經理對他說你要不滿意你可以找HR或者再上一級的人談,他有時說他會去的,但他從來也沒去過。上司有時就想說他你不滿意,你去別處好了但沒有直接對他這麽說過。他想去別處也不容易,大多可能還不如現在。
我和這同事的關係也不錯,但是我也無法透露這個消息給他,怕他折騰(其實公司要讓他走,折騰沒用)連累我自己。
他的兩個孩子很不錯,都上了CS的名校。他給上司說他兒子剛畢業就比他薪水高,可那有什麽用呢? 公司又不能因為這個給你加薪。
我對我的孩子說今後工作要不就高高興興地和上司搞好關係,不高興也要裝高興; 要不找別的工作走人。不要在一個地方老抱怨,弄得上下都不高興,還對自己無任何好處。
咱自己也是泥菩薩過河,還需要這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