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一句話給LD解圍“ Your auntie is really a Karen。”(她本來名字就叫Karen)。
當然我女兒有時候也會說我有點涉嫌種族歧視,尤其對於黑人不太友好。
我就反駁,真不友好?我還會繼續讓你和你最好朋友來往嗎?我喜歡那個小姑娘不代表我就得喜歡她們族群的所有人。
而且一次帶她和她閨蜜一起出去吃波霸奶茶。開車中間我聽到她跟我女兒關於黑人種族的問題的對話。她又來一句從她父母口裏聽到的“victim hood”,她爸爸對她說:“就是在公司裏,如果兩個人業績相當,一般都是先雇傭白人多,黑人都受到或多或少歧視。”
我當時聽著,雖然沒接話。可是心裏很不高興。事後我就告訴女兒,如果你和你朋友一起申請哈佛這樣你們的夢校,你得比她考高出400到500分。成績也得比她優秀很多,否則根本沒戲。這個歧視到底歧視是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