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這麽覺得啊。LD原來在公司裏,成天跟律師打交道的。

因為他那個時候有很多專利需要公司的專利律師來寫。

他覺得那些律師大部分適合都是合同工,而且很多都是女生,就是一個寫手。那些公司裏的legal Consel,就是executive level的,都是先前已經在別的律所混到partner的。能混到partner級別的,都是不光業務精,同時還很能跟人打交道,自己能挖到客戶,同時長期跟客戶保持良好的關係。大律師,很多工作以外的時間,都得混跡於country club等,跟客戶經常有互動。。。這個對於生完孩子,需要自己帶孩子,培養孩子的媽媽,肯定是有些力不從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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