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混,“要先有錢,再有權。”
先有錢 -- 你的職責,讓娃生活在富裕的家庭是你責無旁貸的職責。
再有權 -- 才是娃的奮鬥目標。
• 關於權 -uncwu- ♂ (209 bytes) () 06/09/2021 postreply 20: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