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有一個宿舍的4個男孩大學畢業找不到工作,然後因為喜歡玩遊戲,一年後自己合力做了一個遊戲,非常受歡迎,最後賣給了一個遊戲公司,每個人拿到10M,一共40M ,5年的版權。5年後要續約的時候,4個人裏麵有三個被殺了,最後一個裝癌症逃過一劫。 大家都以為是最後那個人殺了其他3個人是為了獨吞40M,實際卻是最後一個人裝癌症逃過追殺,後來回來給兄弟報仇的。 凶手是他們以前宿舍管理員阿姨,那時候對他們非常好,處處對他們照顧,勸他們不要玩遊戲以免毀了自己,後來他們成功了還回來請宿舍阿姨吃大餐。宿舍阿姨殺他們的動機是她的兒子因為玩他們設計的遊戲,廢寢忘食,什麽都不做,飯也不好好吃,最後猝死在電腦前。宿舍阿姨認為他們毀了自己的兒子,毀了社會的孩子,所以下手。
這個應該blame誰?遊戲設計者,遊戲公司,宿舍阿姨,宿舍阿姨的兒子,還是現在這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