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8月我帶著一種盼望已久的回家感和就要自己去闖世的悲愴感回到石家莊。但這裏不是終點,隻不過是路過而已。
8歲時為了保住我的市民戶口,媽把我轉到錦州表姑家。16歲時為了將來能回到媽身邊的城市那一線希望,又選擇了到河北的農村插隊,戶口最終落到了農村。多折騰、多諷刺!那時,中國有多少人為了戶口而奔波、為了戶口而絞盡腦汁啊。如今,折騰的程度和目標不同了,但仍有很多人為戶口折騰著……。
媽的影集放在很公開的地方,不像爸那樣放在一個小箱子裏,我還是偷著看的。兩人保存的照片不一樣。媽的影集照片最全,有老少3代人,裏麵最特殊的就是我的照片都放得很大,同一張照片放成不同尺寸,像台階一樣擺滿了一頁。我從錦州寄照片給媽,她必定再追要底片, 必定放大。她一定是看著我的照片過日子的。我回來了,媽不用再看相冊了,隨時能看到我,能感到她整日喜形於色。
時隔半年再次回到石家莊時,媽已經從衛民街2號的家屬宿舍搬出來了。媽用那裏的一間房跟同事換了一間較大的細長的房間,中間隔開後可以變成裏外兩間,比宿舍的一間房方便了一些。
姐試著我從北京給她帶來的衣服跟媽說:“到底是自己家人買來的,就是合適、可心”。
“她會買個什麽呀”媽不屑一顧。
家裏永遠是她倆說話,我在一邊聽著,時而插句嘴。姐托我過北京時給她買件春秋穿的外套。我把自己的手提行李寄存在車站,跑到前門的商店街給姐挑了一件“閃光呢”(滌卡的一種,顏色因角度在黑紅之間變化)的樣式極其簡單的外套,姐讚揚那衣服不衝我說卻跟媽說。小時候,媽和姐看什麽衣服的時候,我總指著天藍、淺黃、大紅之類的喊“好看”,她們說我侉,不屑一理。媽還是那種態度,時常能感到媽跟我之間有8年的隔閡。
一天晚飯後,機械局的老張來了。我能夠到姐單位的青年點兒插隊,全靠他幫忙。他究竟是什麽官,我沒有問過,反正是他跟汽車發動機廠的廠長說了,那裏就同意接受我作職工子弟了。
老張50多歲,長得慈眉善目,媽讓我叫他“張伯伯”。他說話的語氣像是從小看我長大那樣,非常自然。喝了一杯茶後,他問:“新力、入團了嗎?”
“沒有、我這樣的。”
“寫入團申請書了嗎?”
“沒有,我這樣的。”
我想說“我這樣的寫那個,不是等於‘背著蘿卜找擦床→自找挨搓’嘛”,沒敢說。不知什麽時候起“我這樣的”成了口頭禪,那裏麵充滿了自嘲和自棄。
張伯伯一本正經地,又充滿玄機地小聲對我說:“你這態度可不行,是要吃虧的。記住:你寫了,組織不要你,是組織的問題。但是,你不寫的話,組織會說你不積極要求進步,不靠近組織,那就是你的問題了。”
我的同齡朋友們,特別是出身不好的同類,你們聽過如此天機嗎?現在的小朋友們,你們滿14歲了,寫個申請就可以加入的組織,在血統論橫行的時代曾是如此霸道。
90年代末,有位日本知名法學家寫關於“中美日三國法意識比較”的論文(好像是日本文部省的研究項目)。在中國的問卷調查中有一項是“你想入黨嗎?”有很多人選擇了“不是咱不想入,是人家不要咱”的答案。那位教授讀不懂這個答案的意思,找很多中國人詢問。把“球” 踢給組織在70年代還曾是玄機,到了90年代已經“蔚然成風”了。
張伯伯是黨員,相信他的話,我寫了入團申請書。後來還真引發了一個讓我終生難忘的感人故事。
媽已經給我準備好了下鄉的生活用品:鋪蓋、洗臉盆·洗腳盆(各一個)、兩個搪瓷飯碗、一個暖瓶、一頂草帽、幾條毛巾。媽還從百貨站的倉庫要來一個小木箱,木箱的表裏都沒有完全刨光,不小心會有木刺紮進皮膚。媽用報紙糊了裏麵,一邊按了合葉,反麵按了鎖。媽讓我用它放替換衣服和零用錢什麽的。這小箱子後來被人盯上,派了別的用場。
一切準備停當,準備出發的前兩天,媽異常高興地拿著一個暖瓶、一頂草帽回來了。進門媽就興奮地說:“新力、新力,你知道小範唄?說是小範,也一把年紀了,就從他到百貨站來那天起人們就這麽叫他”。媽一邊說,一邊把手適當地在眼眉處擺了個水平姿勢,表示“小範就這麽高”的意思。
1967年夏我一個人在家時,帶著一隊人來我家抄家,向我宣布“這裏我們占領了”的就是小範,我怎麽會不知道他?至今我也沒有對媽(也沒有對任何人)講過那一幕,所以媽以為我不認識他。
媽接著興奮地說:“他現在管單位職工的知青,聽說你要下鄉,他給了這個暖瓶和草帽,百貨站的子弟下鄉才發這兩樣東西呢。這說明他們承認你是我的孩子啦,是單位子弟啦”。
我真想衝媽大喝一聲:“我和媽的關係不需要用這破玩藝兒來證明~!”
看媽高興得臉像綻開的花那樣,我壓住氣沒有喊出來。我一直認為媽是我的“全能保護神”,那天才發現她那麽簡單、那麽容易滿足。
最近才理解媽那天為什麽那麽高興。2010年夏天去看媽時,不知是什麽話題讓媽想起了過去,媽說“當年我沒找對領導,讓你沒能去成百貨站的青年點。我找的是誰誰誰,他沒有什麽權,要是找誰誰誰就好了”。原來1976年春,媽在往汽車發動機廠青年點辦我之前,先找了自己工作單位的領導,希望單位能把我當子弟,讓我進那裏的青年點,被領導拒絕了。所以,當小範給她暖瓶和草帽的時候,她好像自己隱藏多年的愛不能舍的私生子終於得到了承認那樣高興。她那天不僅僅是高興,而是實現了自己的追求的那種滿足。在我看來,小範隻不過是隨手拿公家的兩樣小東西送個人情而已。
我參加工作後遇到的第一個領導經曆過戰爭,文革時一度被打倒。他告誡手下的人:做事一定要給人留條活路。很簡單的一句話,裏麵充滿了作人、作領導、搞政治的基本道理和最高宗旨。我們那撥人都能理解他這話的份量,常用這句話說服自己或別人。1976年大環境相對寬鬆了,連我的中學老師都能夠把我當作自己的孩子讓我隨電機廠下鄉了,媽的單位領導還如此苛刻,為難下屬,太缺少點仁性了。34年過去了,媽還沒有意識到那領導做事不通人性,還在反省自己“沒有找對人”,再次感到媽的頭腦太簡單、太直線。為給我掙一個平等的“子弟權”,媽苦了太多年,我沒敢批評媽思路不對。
媽在乎那“子弟權”是因為她是那裏的職工,是因為我是她親生的女兒。而我在錦州生活了8年,見了那麽多的人與鬼之後,對自己今後闖蕩生路有一種莫名的自信,根本不在乎“我屬於誰”了。如果媽讓我去百貨站子弟青年點的話,我會留在遼寧,不回來。我不能忘記媽單位曾是個從一年級的孩子身上找整人材料的組織,盡管那是幾個極左的或說人性極壞的人幹的事情,但在我心裏那還是個“疙瘩”。但是,如果我留在了遼寧,我的“文革”也不會有後來那種戲劇性的結束方法了。
1976年8月20日,我帶著媽給我準備的行裝,為了讓媽高興,還帶上了那有“身份”象征意義的暖瓶和草帽上了汽車發動機廠送知青的卡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