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你們發邀請函非上策,原因是:
1)國內那邊要準備一大堆財力證明,都在家長的名下吧,要轉成孩子的,可以呀,但記得存款要在簽證時已存入了6個月以上;
2)親屬證明要辦吧,還要公證;
總之,不是不能申辦,但準備的手續煩死人,到最後,都不想來了,是否能簽下來,還不好說。
但有一個辦法可以試試,在國內旅行社參加一個團,但開始就要告訴人家,你要脫團玩,簽證機票全從團裏走,隻是刨去酒店/餐飲/門票等費用。而且還得認識旅行社做的了主的人才行。
根據你這情況:
回答: 謝謝。1)親戚可以發邀請信 2 近親 3)僅僅來旅遊。但聽說有親戚反而容易被誤認為有滯留傾向,是不是簽旅遊不簽探親容易?
由 sleepylagoon
於 2014-03-04 01:08:51
所有跟帖:
• Thank you. -SleepyLagoon- ♀ (0 bytes) () 03/04/2014 postreply 03:3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