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法庭,不是網站吵架玩文字遊戲

法庭這玩意,說白了想怎麽判就怎麽判,再去計較措辭已經沒有任何意義。

如果能把薄熙來的發言改成“我完全認罪伏法”,那還值得關注一下,至於“懷疑”還是“事實”,沒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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