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現住在英國,你能按英國法律離婚。你可以要2個孩子(孩子小需要母親),對方每月付孩子的撫養費直到18歲。孩子的撫養費包括生活費+學費+及其他費用---這些都可以根據孩子父親的收入而變。離婚時雙方財產分割隻按離婚時的狀況,之前已經花費出去隻要不是貸款欠款,你就不能再要回來---比如以前給你公公的房子,你丈夫的學費等---這些都是你們生活在一起時共同財產的支出。
單親母親在英國拿福利取決你的收入情況。第1個孩子每周18鎊,第2個孩子13鎊時直到16歲的Child benefit肯定有的。如果你每年收入低於16k還可以申請Child tax credit.孩子上中學、大學的費用就不用擔心了,除非你孩子想上私校。有關信息在英政府網上就能找到。
如果你現住中國。因為你丈夫拿得是中國護照,你也可離婚,那就得按中國法律來了。
在英國的法律援助每個地方都有,找當地CAB問問就行。如果在倫敦找到華人律師都行。
從她的情況可以看出一個問題:你丈夫的學費為什麽當時不以他自己的名義貸款?如果是貸款,現在就應該他自己來還了。這是一個比較錯誤的未來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