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帖子不錯,比較客觀

即譴責了殺人犯的殘忍,也探索了殺人案的起因,以及涉案雙方對待法律和法律條款的態度和做法。

不過說實話,舍命不舍財,貪婪欺騙的人和事以後還會有,並不因為貪財被殺就能嚇退愛財如命的人。同樣道理,鑽牛角尖性情暴烈的也還會有,眼裏不揉沙子的也還會有。這兩種人碰上,還會出人命的。

對一般網友來說,吸取教訓,別太貪財,做事留有餘地,不要做絕,不要等見了血才哀嚎“你別這麽狠啊,不就是幾個錢嘛”。It is all too bloody late t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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