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正:近年
1 新西蘭薛某殺妻案。
以給女的辦身份, 得到一個年輕太太。 太太出牆, 薛不忿戴帽, 怒殺之。
我的看法:中立無話說。但將小孩獨自棄於車站, 這不夠漢子。應該是將孩子托付給朋友或教堂,然後自首。於是我改變中立,認為薛活該判無期。
2 悉尼謝某殺害大舅全家5口。 此案性質極為惡劣, 讓所有華人蒙恥。動機僅僅為嫉妒。死者並沒有對不起凶手的任何地方。
我的看法:希望凶手在監獄裏夜夜做新娘。
3 英國四口滅門案。
據傳言, 是死者毀約兼耍賴。
我的看法:假如傳言屬實,死者那是咎由自取,活該了。但孩子無辜。歎人品稍有偏差,即導致害人害己。
人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