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個鬱悶的問題,關於美國簽證的。
剛剛過去的2010年11月份,我申請了去美國開一個學術會議,會議是在12月份舉行。當時在倫敦的美國使館麵試以後,麵試官讓我拿著護照回家,說我的申 請需要經過一個administrative process。然後我一直等待,直到會議開始以後都沒有消息,其間要我發CV,我也發了。
然後現在到2011年1月份,忽然又通知我可以郵寄我的護照過去,和itinerary行程計劃。可是會議已經在2010年12月份,已經結束,成了過去時。
我還需要郵寄我的護照去嘛?如果不郵寄,是否會在美國使館留下我被拒簽的記錄?
我申請簽證的費用已經交了。
問個鬱悶的問題
所有跟帖:
• 很奇怪! -lovchina- ♂ (329 bytes) () 01/04/2011 postreply 06:36:41
• 回複:問個鬱悶的問題 -P.R.I- ♀ (318 bytes) () 01/04/2011 postreply 11:07:09
• 跟我一樣讓我補CV,過了半年才通知。美國大使館就是傻X -flywhc- ♂ (250 bytes) () 01/04/2011 postreply 14:17:22
• 同怒,看到美國大使館樓頂上趴著的那個鴉就惡心。 -cse378- ♂ (53 bytes) () 01/05/2011 postreply 00:30:46
• you may withdraw your application, citing the fact that -趙飛燕- ♀ (140 bytes) () 01/10/2011 postreply 05:0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