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個鬱悶的問題,關於美國簽證的。
剛剛過去的2010年11月份,我申請了去美國開一個學術會議,會議是在12月份舉行。當時在倫敦的美國使館麵試以後,麵試官讓我拿著護照回家,說我的申 請需要經過一個administrative process。然後我一直等待,直到會議開始以後都沒有消息,其間要我發CV,我也發了。
然後現在到2011年1月份,忽然又通知我可以郵寄我的護照過去,和itinerary行程計劃。可是會議已經在2010年12月份,已經結束,成了過去時。
我還需要郵寄我的護照去嘛?如果不郵寄,是否會在美國使館留下我被拒簽的記錄?
我申請簽證的費用已經交了。
問個鬱悶的問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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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
-lov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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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2011 postreply
06: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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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問個鬱悶的問題
-P.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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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2011 postreply
1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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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一樣讓我補CV,過了半年才通知。美國大使館就是傻X
-flyw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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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2011 postreply
14: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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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怒,看到美國大使館樓頂上趴著的那個鴉就惡心。
-cse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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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2011 postreply
00: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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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may withdraw your application, citing the fact that
-趙飛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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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2011 postreply
05:0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