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發布公告稱,個人過關物品總值超過5000元均需納稅,而像iPad等20種物品不在免稅之列。

來源: 黑公羊 2010-10-27 12:53:4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022 bytes)
回答: See inside...NanjingReninUK2010-10-25 02:11:30

核心提示:為打擊“水客”走私,海關總署發布公告稱,個人過關物品總值超過5000元均需納稅,而像iPad等20種物品不在免稅之列。新規在全國海關範圍內實施,並不限於深圳海關,也並非隻針對香港、澳門入境旅客。

今年以來“水客”猖獗往返香港和內地代購蘋果iPad和iPhone,終於引起監管層的重視。8月19日海關總署發布54號公告規定,個人過關物品總值超過5,000元均需納稅,而像iPad等20種物品不在免稅之列,需全額繳稅。海關總署辦公廳新聞辦主任王樺表示,海關總署新規並非針對港澳地區,內地居民從美國或海外攜帶物品歸國超過規定金額也一樣要征稅。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王樺表示,新規是在全國海關範圍內實施,並不限於深圳海關,也並非針對香港入境旅客。以往海關對出入境的旅客隻是抽查,很多違規旅客可以僥幸過關,但這並不意味是一種執法常態,今後海關總署還將加大對出入境旅客物品的檢查力度。 


  今年以來,海關總署加強對快件、網購等渠道的監管,對企業的後續管理和開展打擊“水客”走私等專項行動後,取得明顯成效,促進了海關稅收增收。據不完全統計,1至9月,全國海關因加強歸類、審價、加工貿易內銷管理、企業稽查、打擊走私等補征稅款合計超過400億元。 

  自8月19日新規實施以來,深圳、珠海、福建、北京等出入境人員較多的口岸更是對蘋果手機、名牌手袋、化妝品的查處采取高壓態勢,海關總署網站也加大了對“水客”帶貨過境事件的曝光力度。

  根據海關總署54號公告,在“自用、合理數量”範圍內,對入境居民旅客攜帶的在境外獲取總值超過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僅對超出部分征稅;但是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如名貴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則要全額征稅。

  值得注意的是,海關總署同時規定,對於短期內多次出入境的旅客(15天內進境超過1次)以及邊境地區居民,海關按規定隻放行其旅途必需品,不按照上述標準執行。那就意味著內地遊客15天內多次進出港澳的話,將不享受5,000元的自用物品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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