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沒想到是自己,一是手上有項目,二是裁員打分製原則公布後,覺得自己應該很占便宜。
結果太天真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分數被打的很慘,不服,要了詳細分數來看,昏倒了。比如說,我是碩士,卻在文憑一項上,比本地的本科/HND分數低.其他的軟指標就更不用說了,慘不忍睹。
幾個波蘭的也不服,本要我加入打官司。結果我很快找到工作了,就沒熱心這件事。我被要求幹到了最後一天,因為沒人接替。
說實話,在拿工簽的時候碰到這事很惡心。在家等新簽證,不能去新單位上班,心裏七上八下的。
更絕的是,在新單位,一次聚會,老板喝多了,和我說,原來的公司還通過關係,反對我加入新公司。無語了,為了我一個小兵,用得著費這麽大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