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大人和全體陪審團的公民們:
就在我剛剛完成《我們今天需要什麽樣的啟蒙》這篇文章並想休息一下的時候,一位21歲的巴東弱女子用一隻修腳刀劃開了一位要買她身體服務的官員的動脈血管和肺部,劃破了我的平靜生活,也再一次在黑幕上劃開了一條血紅的口子……
我不是學法律的,而且對我們的法律和那些執法者甚至律師都沒有多少信心,但今天我卻想為這位弱女子辯護,如果我犯了法律錯誤,請你們本著法治精神給我點撥一下,算是為我啟蒙。同時,尊敬的法官大人,我也認為你們需要被啟蒙。
鄧玉嬌用修腳刀保護自己不被強奸是不是正當防衛?
我聽到有些執法者和不少律師充滿同情地說出這樣的話,鄧玉嬌值得同情,但她畢竟殺人了,而且不能構成正當防衛。因為正當防衛最大的前提是人身安全受到威脅……
我想問一句,三個正當壯年的男人逼近一個年僅21歲的女孩子,要嫖她,用金錢抽打她的臉,並要霸王硬上弓的時候,如果還不是對一個女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脅,我想問一下,難道一定要等到強奸成功,才叫對身體造成了威脅?如果是你們的姐妹,你們的女兒,你們的女朋友,在沒有其他人在場的情況,被三個男人那樣逼近,用鈔票在臉上抽打,並把她按在沙發上的時候,你們會不會大喊一聲:女兒,先不要反抗,請遵紀守法,等他們對你身體造成了傷害的時候再一個鯉魚大挺,把三個男人一一幹掉!
千萬別告訴我,你沒有見過修腳刀,一個弱女子以那樣一把刀可以連傷兩人,如果不是男人已經貼身逼近的話,怎麽可能刺入對方的動脈和肺部?那麽,在一個獨立的空間裏,三個男人那樣逼迫一個女子,步步近逼,而且要以強奸為目的,你告訴我,正當防衛的界限在哪裏?
以目前公布的資料看,這件案子在任何國家,都會被判為正當防衛!如果在歐美,三個壯男企圖以和人發生性關係為目的逼近一位不情願的女子,甚至可以用綁架和限製人身自由來界定(因為當時女子無法逃脫三個男人的合圍),女子完全有權拿出手槍阻嚇對方,在阻止不成,那男子繼續進逼時,完全可以開槍保護自己的身體不受侵害。
鄧玉嬌和楊佳不能相提並論
請大家注意,我看到很多人把鄧玉嬌小妹和去年發生在上海的楊姓兄弟相提並論,我想,他們身上有相同的精神。然而,請把這兩位拿出來相比的朋友立即停止,因為兩位的行為有天壤之別。如果說楊佳是為了“討個說法”,是有一定預謀的殺人,那麽鄧玉嬌則是毫無預謀(除非他勾引三位男人過來嫖她)的完全在情急之下的正當防衛。
如果說我們也為楊佳兄弟抱不平,那麽我們也知道殺人償命的道理,我們更多的是為楊佳的行為“討個說法”。請那些在楊佳和鄧玉嬌之間看到了某種聯係,想借助他們的精神照亮我們自己的朋友們記住:別把楊佳和鄧玉嬌相提並論!楊佳受到欺負和侮辱,當時沒有辦法反抗,更不用說正當防衛,於是他“蓄謀”殺人,按照任何國家的法律,這都不再是“正當防衛”的行為,他都會被投入監獄甚至判死刑。
但對於鄧玉嬌則完全不同,她甚至不是在報複,她根本不是要給自己討個說法,她隻是作為一個人,出於保護自己的身體(也許還有尊嚴)的最原始本能——她被侮辱後再被按在沙發上,在尊嚴被三個男人有鈔票抽打臉時已經沒有了,現在她身體還要被強奸!一個女子不可能“故意”,更不可能“蓄謀”去用一隻修腳刀當麵刺殺三位壯年男子,除非她失去了理智,她瘋了!
鄧玉嬌失去了理智?她瘋了?她有抑鬱症?
另外一些想讓鄧玉嬌無罪釋放的好心人哀歎道,除非能證明她當時瘋了,否則她就應該負法律責任。有些人馬上還加上一句,難道貪官和淫官的生命就不是生命?難道殺了貪官和淫官就不講法律了?
誰說不講法律了?但我正是想提醒一些人,法律不隻是在鄧玉嬌殺了要強奸自己的淫官的那一刻才生效的,法律應該在那些無恥的人拿著從民眾那裏收取的稅收,使用這些肮髒的錢去嫖妓(甚至嫖宿幼女),在民女不肯時竟然想強奸之前很久就應該生效了!
法律不是隻是在小民們投訴無門,不得不鋌而走險殺了人的那一刻才生效,應該在這之前已經生效了啊,我的法官大人!
人的生命也不隻是在抗暴的人手起刀落惡官人頭落地時才得到尊重,應該在很多被侮辱的人忍辱負重的時候就得到尊重啊!
從理智出發,我也想找一個精神病專家,為鄧玉嬌小妹診斷一下,希望她當時是失去了“理智”。可是,我再次設想一下,如果作為一個女子,你在當時的情況下,你很“理智”地乖乖地被強奸,被侮辱?還是失去“理智”地奮勇反抗?莫非我們這個社會,隻要不失去理智的人,隻要沒有患上抑鬱症的女子,在麵對淫官們強奸時,都會乖乖地躺下來?
在一個“理智”早就無影無蹤的社會,我們大概早就都喪失了“理智”,而當一位弱女子第一次為了自己身體,為了自己尊嚴,重拾人類的尊嚴和“理智”的時候,我們這群早就失去了尊嚴和“理智”的人卻希望用“失去理智”的借口去挽救她的生命和尊嚴——我們也許不配啊!
謝謝你對我的啟蒙!
請原諒我語無倫次,如果我破壞了法治的精神,你隻當我此時此刻失去了“理智”。
尊敬的法官大人,尊敬的三億大陪審團的網民和公民們,我知道你們和我一樣,根本無權判決,但我還是想提醒一下你們,鄧玉嬌無罪,那些將要判她有罪的人,也將同時判了他們自己的罪!
最後,我要對目前被抓起來的鄧玉嬌小妹說兩句話作為我為她辯護的結束語,在我寫的《我們今天需要什麽樣的啟蒙》這篇文章裏,我認為,中國的啟蒙不是知識分子們領導的,而是我們大家互相啟蒙。如果說我當時寫那句話時還心存疑慮,那麽,我要謝謝你,鄧玉嬌小妹——
你一個弱女子,竟然用一隻修腳刀,給了我深刻的啟蒙教育,你告訴我,在一個幾乎都失去了理智的社會裏,在麵對尊嚴、自由和身體受到侮辱和傷害的時候,一隻修腳刀,很可能比我的筆、我的電腦和我的博客更具有啟蒙意義!
謝謝你對我的啟蒙!
楊恒均 200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