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來沒有說中國大使館這樣的情況下不應該要一個證明,而是在探討是要個什麽樣的證明合理合法。這裏有兩個證明:一個是還沒有入英國國籍的證明,是75英鎊費用。一個是放棄英國國籍的證明,是400英鎊。
你open mind一下,就是大使館隻要還沒有入英國國籍的證明,這樣規定不是很好嗎,既符合中國的國籍法,也能查看申請人是否入英國國籍了。你能講講你認為隻要這個證明不好的理由嗎?
現在問題是大使館在要求放棄英國國籍的證明,這個證明難開,而且貴。
繼續探討呀,謝謝!
按照你的意思,就應該從難從嚴要求中國在英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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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難”何為“嚴”?
-木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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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2009 postreply
04: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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嗬,不用寫那麽多,也別感情用事,就說你的觀點吧,
-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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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2009 postreply
04:4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