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簽的不是2年合同,而是25年(或你和他們當初定的年份)

來源: 聽鬆雲濤深處 2009-03-04 16:09:5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49 bytes)
這兩年完了後(即9月份),你不一定非得走,因為你和他們的合同正常情況下是25年,這時你決定是留(即繼續執行合同)是走(即remortgage),取決於2年fixed rate後的付息條款。如果付息條款不錯,你有權不走。

很多人認為2年付息後就是合同完了,需要找新的mortgage,結果花了很多冤枉錢。象申請費,survey費等。

隻要你認為fix完了後的利息好,你有權利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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