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看《生萬物》,大家怎麽看強行讓寧財主放糧

本帖於 2026-01-21 21:44:42 時間, 由普通用戶 linda2 編輯

轉一個評論:

“強行讓寧放糧就是正確的嗎?別人自己收租賺的憑什麽給災民呢,如果按照這個邏輯,那現在的富豪是不是得分錢給窮人,因為他們錢多的用不完,那些房產多的人是不是得分給沒有房子住的人,因為他們房子住不過來”

現在這個年代是沒法強迫讓有錢人捐款捐物的, 不管人家多有錢, 更不可能強搶,那是犯法的,無論在中國還是美國,還是其他國家。

那過去那個年代呢?強迫就對嗎?

出於人道主義,救災民當然是正確的,自己的糧食想捐多少捐多少,沒人攔著。如果自己沒有,搶別人的來捐,對嗎?

不是俺不同情災民,而是,俺在想,有沒有普世原則?過去,現在,怎麽對比?

所有跟帖: 

如果能救人一命,我覺得放糧是對的。強不強製另說。 -木木架子- 給 木木架子 發送悄悄話 木木架子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1/2026 postreply 21:44:14

道德上是對的,法律上呢?放在現在的社會呢? -linda2- 給 linda2 發送悄悄話 linda2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1/2026 postreply 21:45:37

看什麽法律吧。有憲法修正案,可以持槍,必要時候搶一點啊,零元購啊,就像大俠打家劫舍。 -木木架子- 給 木木架子 發送悄悄話 木木架子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1/2026 postreply 21:56:40

零元購原則上是違法吧 -linda2- 給 linda2 發送悄悄話 linda2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1/2026 postreply 22:39:12

好像低於90幾塊就還好 -木木架子- 給 木木架子 發送悄悄話 木木架子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1/2026 postreply 22:44:05

但是店家也可以自衛,甚至可以開槍,也不違法~ -linda2- 給 linda2 發送悄悄話 linda2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1/2026 postreply 22:49:52

都忘的差不多了。 -lovecat08- 給 lovecat08 發送悄悄話 lovecat08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2/2026 postreply 04:37:07

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木木架子- 給 木木架子 發送悄悄話 木木架子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2/2026 postreply 04:40:20

過去叫強行放糧,現在叫 -樂作浮生- 給 樂作浮生 發送悄悄話 樂作浮生 的博客首頁 (21 bytes) () 01/22/2026 postreply 08: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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