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一個評論:
“強行讓寧放糧就是正確的嗎?別人自己收租賺的憑什麽給災民呢,如果按照這個邏輯,那現在的富豪是不是得分錢給窮人,因為他們錢多的用不完,那些房產多的人是不是得分給沒有房子住的人,因為他們房子住不過來”
現在這個年代是沒法強迫讓有錢人捐款捐物的, 不管人家多有錢, 更不可能強搶,那是犯法的,無論在中國還是美國,還是其他國家。
那過去那個年代呢?強迫就對嗎?
出於人道主義,救災民當然是正確的,自己的糧食想捐多少捐多少,沒人攔著。如果自己沒有,搶別人的來捐,對嗎?
不是俺不同情災民,而是,俺在想,有沒有普世原則?過去,現在,怎麽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