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坤1951年1月與副局長陳泊,被誣為“國際間諜”和“包庇中統特務集團”而同時被捕

本帖於 2025-10-01 20:53:29 時間, 由普通用戶 yzout 編輯
回答: 世間萬象,皆是因果相續,沒啥好說了arco2025-10-01 18:38:30

陳坤在廣州解放後,任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兼偵訊處處長。1951年1月,與廣州市公安局第一副局長陳泊,被誣為“國際間諜”和“包庇中統特務集團”而同時被捕,稱為“兩陳事件”。1952年夏在北京獄中含冤病逝。

王友琴:

1951年2月6日,黃曆中國新年大年初一晚上,在廣州市越秀區農林上路的一家賓館裏,時任中共華南分局常委、社會部長、廣東省公安廳長、廣州市公安局長譚政文,請他的上級領導和下級官員“節日聚餐”。

他的上級領導是當時正在廣州視察的公安部長羅瑞卿;他的下級官員有: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兼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陳泊,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孫樂宜、陳坤、朱明,華南分局社會部副部長田星雲,以及華南分局書記葉劍英的警衛秘書馬甫等。

等大家落座後,公安部長羅瑞卿站起身來說:“今天過節,大家一起吃頓飯。不過,陳泊、陳坤,你們要把槍拿出來。”

兩陳還沒緩過神來,預先埋伏的公安人員就搶上前去,下了兩陳的手槍。然後,羅瑞卿厲聲地說:“把他們押下去!”

從此,兩陳由座上賓淪為階下囚。兩陳被押往北京
兩陳都是中共華南分局書記、廣東軍區司令員兼政委、廣東省政府主席兼廣州市長葉劍英調到廣州的。

陳泊上世紀40年代在延安工作九年,因破獲很多大案、要案、陳年積案,被毛澤東稱為“延安的福爾摩斯”,名氣很大。1946年,他被派往東北,先後任鬆江(黑龍江)省委常委、社會部長兼哈爾濱市公安局副局長,吉林省公安廳長等。1949年,隨吉林省委書記陳正人南下,任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社會部長兼省公安廳長。

葉劍英多次向江西省委書記陳正人提出調陳泊到廣東,最終總算將他調任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兼廣州市公安局長。

陳坤是中共華南分局、香港分局情報工作的負責人。他也是葉劍英點名調任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的。


公安部長羅瑞卿宣布抓捕兩陳,不是羅一個人能決定了的。他是在請示中共最高領導人毛澤東,中共第二號人物劉少奇同意之後,才到廣州抓人的。

兩陳被抓三天後,陳泊和他的妻子呂璜及兩個孩子,陳坤與他的妻子高華及三個小孩,被押送到廣州火車站,由一個班的戰士武裝押解到北京。一到北京,兩家人被直接押到公安部軟禁起來。

1951年4月底的一天深夜,兩陳被正式逮捕,投入德勝門外的功德林監獄。

兩陳罪名嚇人
兩陳被押解北京後不久,中共華南分局在廣州召開分局、省、市三級幹部會議,由公安部長羅瑞卿作“關於陳泊、陳坤所犯嚴重錯誤”的報告。報告指控兩陳是“國際間諜”、“中統特務集團的黑後台”。

隨後,根據羅瑞卿的指示,廣東省、廣州市公安係統掀起“大揭發,大批判”高潮,要求所有幹警必須站穩立場,與兩陳劃清界限,揭發兩陳的問題,個個表態,人人過關。

兩陳手下上千人被抓捕
兩陳被押往北京後,一場空前規模的大逮捕鋪開了,短短十幾天內,廣州市公安局有300多人被抓,廣東省公安廳有700多人被抓。

在省公安廳長兼廣州市公安局長譚政文的主導下,省公安廳、市公安局加緊對上千名“兩陳案”相關人員的審理。一些被認為與兩陳有直接關係的重要“犯人”,遭到不分晝夜地輪番審訊。

以兩陳被抓捕為標誌的這一事件,成為中共建政後公安係統第一大案。

兩陳被判刑
1953年3月,公安部以“北京市軍管會軍法處”的名義,對兩陳定罪、判刑。地點是在一個食堂。

兩陳案的刑事偵查,是公安部做的;對兩陳的起訴書,是公安部一局副局長徐守身宣讀的;對兩陳的判決書,是公安部一局四處處長姚倫宣讀的。

陳泊的罪名是:“喪失革命立場、嚴重違法亂紀、包庇反革命,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極大損失”,是“混進黨內的異己分子”。陳泊被判刑10年。

陳坤當時已經死亡5個月,仍被扣上“包庇反革命”等罪名,被判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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