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飛易如反掌地把王大有從監獄撈出來,讓他匪夷所思地“病死",然後又頂著另一人的名字複活,專案組那麽多老奸巨猾的公安,檢察官怎麽不對監獄裏工作人員有任何懷疑?難道這種超乎常人想象的事,沒監獄的人配合能幹成?萬海一再吞吞吐吐不敢說真話,就是怕政法係統的內鬼跟黑社會勾結起來至他於死地,專案組的人們為什麽不把萬海弄到一個安全的地方保護起來?一趟一趟跑監獄也很耽誤時間啊。
還有,洪亮匯報了小舅子,老丈人跟涉黑嫌犯有關聯,難道洪亮不應該司法回避嗎?僅僅因為領導信任他,就讓他繼續參與追查他老丈人和小舅子的案件,何況還是重大刑事案件?沒個製度,規定啥的規範這種情況嗎?這難道不也是”情大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