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eibo.com/1567560777/5183745707737565
以法之名16-17集,關於洪亮和鄭雅萍的家庭戲描寫,有其內在含義。
洪亮是農村家庭出身,對於父母來講,檢察官這件事不止是“當官”,更是一種榮耀,更不用說對於全村而言。
這段戲不是從“走關係”角度切進去,而是最常見的“榮耀”角度切進去。固然樸實,現實,直接,同時也表明老百姓對檢察官最基本的期望——城裏有當官的,能為我們做主。
與此同時,洪亮因為個人原因想要辭職,同時麵對指導組第一次下東平的結果,無力推進。
這個時候他其實卡在一個非常難受的階段,第十一部確實幹起來非常尷尬,同時有家有娃上頭還有個政協的嶽父壓著,他要是真的以十一部的身份全力推進,等於說是要把自己後半段工作人生全部壓上去。
是個人都會遲疑,可是個人,也不忍心看到這麽多疑點的情況下,就此退卻。
鄭雅萍也是一樣,回家後有老公,有女兒。張文菁被用女兒威脅,鄭雅萍同樣有女兒,她不知道張文菁遭遇什麽但是能想到,能猜到,沒有證據。
丈夫做飯,誇獎,是不是結案了,能不能立功。最樸實直接的支持反而是查案不順最大的崩潰。
麵對職務犯罪,個人英雄主義風險極大,甚至可以說沒有結果。同樣個人如果麻木無感,亦是非常可怕。
省院知不知道呢?知道,麵對流程和對手作戰,他們當然也清楚。
所以兩段生活戲,把洪亮和鄭雅萍的擰巴推到製高點,然後再統一部署。雖然當前局勢東平把張文菁摘了出來,重新補圓了整個證詞鏈條。看似毫無缺口,但是隻要後麵撕開一個缺口,自上而下,都會撲進去。
因為,從個體來講不能接受,從組織來講,不能坐視不理。
這出戲不是一個人的戰鬥,是跟整個東平市,近乎鐵板一塊的戰鬥。甚至這不是傳統黑社會打打殺殺的概念,所有打打殺殺都被弱化掉了。
反而把恐怖程度提到高點。這些事,是東平不管是檢察院還是公安局主動指使的嗎?不是,他們要的隻是“別影響我的政績,把事情擦幹淨”。
可就是這個擦幹淨,便是最大的“保護傘”。你們眼裏沒有人民,那誰還有?因此,洪亮和鄭雅萍必須擰巴,組織必須有所反應,內部自查機製必須從個人行動線到組織利益高度前後一致,這樣才能有最後的破局。
可以說這個戲的邏輯,是反傳統“包青天”模式的,也是反個人英雄主義的,從基調上來講,有其內在含義,並且邏輯前後一致。洪亮和鄭雅萍很清楚要查,但是一個人根本無法破局,必須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