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拒絕入住,讓丁致遠自己花錢解決,外人是挑不出多少理的。如果換成男方結婚不出錢,住進女方陪嫁房,公婆以這是兒子的房子為理由住進去,不感激還指手畫腳,看客的板磚可以砸死這家。
對直係血緣和配偶之外的人的照拂是情分不是本分。不管邱麗蘇和丁致遠走到一起的經過多不堪,她對丁達爾沒有義務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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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觀點我不敢苟同。
-Oasisfl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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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2025 postreply
10: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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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對丁達爾也許沒有義務,但老丁對兒子絕對是有義務的。
-卡卡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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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2025 postreply
15: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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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來住不是理所當然的,但未成年子女來住理所當然
-2娃懶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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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2025 postreply
17: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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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得看離婚時撫養權怎麽定的,如果胡曼黎是百分百監護人,丁致遠隻要按時出撫養費,讓孩子來過個周末
-當時已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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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2025 postreply
18: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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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複雜啊。但是就當是親戚來家住幾天總可以吧
-Tereza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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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2025 postreply
19: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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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美國,的確是這樣的。一切按合約辦,但中國文化不是這樣的。
-Oasisfl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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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2025 postreply
06: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