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從人性上來說遺棄虐待老人比遺棄虐待孩子的幾率高的多,這種傳統是對人性的一種修正,在物質匱乏的古代非常必要

否則人生太悲慘了。有這種傳統好歹人生有點盼頭有點希望。當然在實行過程中往往矯枉過正,什麽事情恰到好處在理論上可以,在現實中一般是做不到的。

現代社會個人對命運的控製力強一些,觀念也隨之改變,下一代這種無賴的老人肯定少多了。但總體上來說法律上強調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還是有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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