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白是拒捕、襲警、殺警察,罪加一等。他如不殺那警察,事後難逃法網,所以他必須殺掉那個警察——有謀殺動機。

那個警察即看見了他,也看見了贓款。

劉波、劉白父子都該死!不值得同情!那倆貪汙的已經答應分錢給劉波了,劉波貪得無厭殺了他倆,獨吞全部贓款。如劉波不死,父子倆同上刑場、同赴黃泉倒很有創意。劉波是個很壞的人!

倒是梅葦冤枉,她想吞沒富貴的錢,怎麽算搶劫?搶劫應該有暴力行為,她隻能算“侵吞”他人財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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