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好,每個人都有自己觀點,也有權利大聲說出來,小夥子也有自己的律師幫助調查,辯護。遠好過互聯網被人發些“料”,無需調查核

本帖於 2024-12-25 09:31:10 時間, 由普通用戶 銀鞍照白馬 編輯

實,當事人立馬社死,失去工作權利和其他基本權利,連請律師調查辯護的權利都沒有,數萬支持者也立馬從互聯網被消失。一個人的基本權利由互聯網上真假不知的“料”來決定,可笑不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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