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為準繩吧!
法律上出現以下情況才算出軌
1、通奸
通奸指的是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實際上,通奸並不是法律規定的負有賠償責任的行為,但是在法律實踐中,法院會適當向無過錯一方傾斜。
2、同居
同居指的是沒有夫妻關係的兩人,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婚姻法明確規定,同居行為人屬於過錯方,另一方可以就這一過錯行為提出損害賠償。
3、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情況下依然以與他人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或者明知道他人有配偶還有上述行為。重婚也是法律規定的有過錯方,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時主張損害賠償。美藍和路總有這些行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