嗬嗬,謝謝你的“肯定”。

我的確大氣,但我更想表達的是,一日夫妻(家人)百日恩。更何況,走到離婚這一步,並非僅是過錯方的錯。以我前任為例,都是他的錯,我一點錯沒有?怎麽可能。我怎可以抓住他的錯不放,就居高臨下嗬斥,語言刻薄或霸淩,這樣是否定他人的同時,更是否定自己。

沈磊憤怒之下罵人家狗男女,這像是有教養人說的話嚒?沈琳我更是不喜歡。雖然她優點也不少,但我看到的更是沒有原則和底線的“能屈能伸“。

當然,沈琳能入你的眼,太好了。這世界本來就是各花入各眼。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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