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當年劇組中途換角是迫不得已(全劇組的勞動,資金,時間都是極大浪費),李夢的前兩位經紀人也都說她難搞,這些說明她為人處事存在不少問題。
《狂飆》劇組用了一個有犯罪曆史的演員來演罪犯,被觀眾舉報,劇組就刪鏡頭還是AI了。我覺得大可不必,演員犯罪的事由警察管,他現在已經伏法被懲戒過了,是正常人就可以正常工作,他有過犯罪經曆,演罪犯更逼真。
李夢的問題和狂飆罪犯不一樣。她是和劇組的矛盾,直接影響作品進程(狂飆罪犯和劇組的合作沒矛盾)。這是直接牽扯到劇組切身利益的。於正的善意是冒著很大風險的。李夢過去瘋,現在讓她演瘋公主,隻求別再跟劇組瘋。
本來《墨雨》劇大熱,李夢憑借出色表演就可以坐收紅利,翻身一把。但是最近她的某評論又被指暗含劉亦菲,唉,李的個性難改,但可是沒有黃玫瑰的光環。這輩子事業也就這樣了,演藝圈比她有貌有演技的人多了,沒有誰不能被取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