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方的人格問題,我曾經學過醫學心理學知識,我認為方前任有控製型的人格,某種程度上其操作甚至發展到PUA的程度,由於這種人格表現很隱蔽,譬如說他經常指責玫瑰忘不了莊,而且不斷作比較,連玫瑰穿裙子也要幹涉,表麵上怕她不方便或容易著涼等,旁觀者不容易覺察,譬如玫瑰父母來上海看她,絲毫沒有覺得玫瑰受了委屈。而方的這種控製人格會造成對方精神上極大的傷害,現實中可以看到這種案例,甚至女方因此得了憂鬱症,嚴重者會自殺。
PUA手段不隻有貶低指責,有時間歇式獎懲認錯示好,導致讓受害方在這種不良關係中難以自拔。玫瑰劇中一男子當街家暴,而妻子原諒了他,反反複複,不能自拔。受害的女方
有時認為是不是真的自己想多了?還是這段關係確實有問題?因為親近的人的一些行為感到受傷,明明覺得這件事好像並不嚴重,那份難受的情緒卻依舊揮之不去。不是很多人認為玫瑰讓方前任見到莊是錯誤的嗎?真正的愛會在乎這些嗎?如林徽因與梁金一起生活,梁是丈夫,金是為林不娶而照顧林的摯友,玫瑰讓他們見麵,多大的事,就影響感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