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一頭霧水的是,南雅的人設一直是非常理智,也十分依靠有關部門提供的法律幫助,她一個人默默地收集家暴證據,向著既定的離婚

和爭取女兒撫養權的既定目標努力。其實這樣的離婚案例應該不難。因為1。男方長期家暴,夫妻感情破裂。2。長期分居 3。南雅沒有私奔證據,周洛是證人,很容易證明徐堅做偽證。4。經濟方麵,南雅靠做裁縫,以及一些工藝品,可以經濟獨立,另外她父親留下的房子,法律上是歸她的,她可以賣掉後,創業,這樣一個風景小鎮會是旅遊的優美景點。所以離婚不成問題,更何況沒有財產糾紛。眼看徐毅已經簽了離婚協議書,徐毅也做好了離婚的打算,他可以和陳玲在千禧年後重新開始新的生活。有一個與陳玲的小孩,好離好散,皆大歡喜。大橋案根本不應該硬湊在這一個劇中,集中解決保護弱勢婦女的權益。關於徐殺範的案情,南雅可以作證是正當防衛。至於與周洛的關係,南雅始終沒有認可和同意這種關係,當然感情是會改變的,如果周洛在離婚案中像一個正常的朋友那樣幫助南雅,關心南雅,以他的智商是可以的,可以發展成戀人,但離婚是最關鍵的一步,離婚後海闊天空。周洛完成大學學業,南雅可以開始創業。也可以是開放式的結局,可以幾句話帶過。可偏偏會出來一個照片門,而南雅在這一天想得了失心瘋一樣,為了一句徐毅要殺周洛的話,竟然重提殺範案,還一反常態會動刀子。。。一聲歎息,本來立意很好的劇,變成了一部爛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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