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父親作為法學教授,(一般情況下,法學教授都有律師執業證書,以方便理論和實踐的結合。而羅教授遇到事也是束手無策。妻子被人攻擊成了植物人,也不見他報警,起訴,索賠。父女兩個法律人還不如普通人的正常反應和應對。
一群律所合夥人講話做事更像一群市井百姓。羅被警察帶走配合調查,一群高級律師就亂了陣腳,不少人就說羅犯罪,而不是專業地說:犯罪“嫌疑人”。韓主任就興高采烈,說人犯罪,還信口雌黃說她是行賄。自己的把柄還沒弄幹淨呢就又作妖。
羅起訴離婚,首先應該強調劉銘婚內出軌,是過錯方,財產分割應該占優先。那些私人貸款和銀行貸款,都沒有用在夫妻共同生活。完全沒有必要擔心,也沒有必要先替劉償還貸款。既然,償還貸款,就給人留下口實,很可能是合夥詐騙。
夏舒能拿到國外法學院的文憑,不可能在法律事務上像小白一樣。年輕人沒有社會經驗可以,但在法律專業上降低夏舒的表現是不合情理的。
有一點看不明白。國內的律師本人遇到事,不能自己辯護嗎?非得請律師?羅離婚請律師,她若沒有200萬,怎麽辦?被拘也要請律師!
全劇裏就陳碩律師最像律師。盡職盡責做律師的本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