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相對客觀和中立的態度來嚴肅對待,不能僅憑個人的好惡,更不能搞那種“順我者猖,逆我者忘”那種令人極其厭惡的惡霸行徑。
你看見除大陸外,有哪個評審主席自己選自己的??當時,很多港台評委都支持刀郎,大陸部份評委,特別趨炎附勢的一些二,三線想抱大腿的歌手當然是附合那英的,即使這樣,刀郎還在名單上,所以最後那英才以一個連她自己都沒搞懂的無厘頭理由將刀郎硬擠出去的。
她不能以她所謂的“審美”來否定眾多支持刀郎的人的審美。“審美”本身就是一個更加主觀和模糊的概念,不能作為最有影響力的客觀標準。否則,就該把這次評獎改為10年來“最有審美力的10大歌手”。你不覺得這已經太滑稽了嗎?再以什麽理由都沒法為那英洗這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