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丙昆膽子賊大。
賣鐲子一事
還有媽媽植物人,居然不通知父親,大哥大姐。自己做主做事。當時他多大25歲?
小人物但是大主意。
2。丙義把前年的信給父親看。看來前年他就知道母親的事。就沒回去看看究竟?
3。周蓉更可笑。回來哭一鼻子完事了。孩子也不帶走。給舅舅? 家裏還有媽媽需要照顧。臉可真大啊(⊙o⊙)
4。父親立刻回去了。這終於附和人之常情了。但是也是看一眼走了? 丈夫的責任和義務給家裏孩子了??這應該可以申請回家吧。。。你一個工人又不是工程師不可替代??
5。總之,戲劇衝突有點牽強。都是奇葩人幹奇葩事。最後攢一小說。還獲個獎。
6。鄭絹。這樣的好女人,你要去做嗎? 這不是劉慧芳2世嘛。。。犧牲。隱忍。無私。這樣做獲得的感謝以後情況好了,會不會慢慢也變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