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尊被前女友爆料退圈這件事兒,嚴格講,他前女友侵犯他個人隱私權。霍尊和前女友分手這事兒前後霍尊優柔寡斷不假,但爆出的黑料並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他腳踏兩條船。
可以說,開始我是完全同情女方陳露的,畢竟九年的青春,說分手就分手,連個說法都沒有太過分。但當這件事兒雙方各執一詞,及更多事實浮出水麵的時候,我們可以看到:
第一,2020年,霍尊覺得已經和女方相處7年,應該負責任結婚了,但他應該是對陳露有感情但缺乏愛情,所以很糾結略有不甘,也在朋友群裏袒露過。不過他本心應該沒有故意設計逼迫對方分手,就後續事情發展,可以看得出來霍尊甚至有點兒單純沒心機。
第二,提出分手的是陳露。陳露提出分手,應該是察覺霍尊那點子不甘心,但要麽她很自信要拿捏一把,徹底收複霍尊;要麽已經有可以選擇的對象,不比霍尊差。所以陳露提分手應該是出乎霍尊意料的,霍尊確實也難過過,但並未非常努力的挽留過。
第三,事後近一年,陳露和霍尊應該是真的分手了。霍尊也找到了自己的心儀對象,認真到往談婚論嫁方向發展了。這時候陳露要麽自己這邊新的感情進展不順利,要麽本來就想拿捏一把,結果沒拿住,所以惱羞成怒,加上損友串倒,就下載了所謂微信群裏的“料”來威脅霍尊。
第四,如果陳露索要是300萬的話,霍尊也能拿得出來,這事兒也就掀過去了。但要麽陳露就想狠狠報複,要麽她實在太貪婪,提出要900萬。霍尊確實沒有900萬,於是求助朋友,朋友出麵約陳露,威脅對方是詐騙,陳露先下手為強報警,爆對方黑料。
第五,陳露爆料霍尊的那些,其實就是一個自命清高的普通人私下裏口嗨而已,當然沒法拿出來上台麵禁得住大眾品評,但問題是,有幾個人可以經得住這麽展現自己的私生活?陳露這麽爆料,本身就是侵犯他人隱私,是侵權。
第六,陳露要求分手費情有可原,但,拿住對方弱點,威脅不當得利,尤其已經大大超出了霍尊的承受能力,說她敲詐勒索一點兒也不冤啊。但最後什麽結果,我們畢竟不知道全部情況,還有霍尊也可能以德報怨,自己退圈了,也原諒前女友也不可知。
陳露或許愛過霍尊,但她得不到的情況下,恨霍尊占了更大的比重,最後的威脅勒索是一種很不理智的報複。
霍尊就是一個創作型歌手,他和前女友的糾葛嚴格講都屬於他的私生活,和某些藝人的違法犯罪不同,不應該拿到桌麵上品頭論足。而且他也確實是分手以後才交了新的女朋友,更沒必要全網網爆他的新女友。和莫凡比,我覺得應該給霍尊公允說話的機會,畢竟他沒犯罪也沒犯法,不應失去工作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