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笑

本帖於 2021-10-23 13:48:31 時間, 由普通用戶 風中的提拉米蘇 編輯

我沒有資格跟別人討論法律, 因為既不是律師, 不是法官, 也不是立法者。 但我首先是一個人, 一個尊重他人, 尊重生命的人。 

生理需求是人的正常需求之一, 個人認為一個文明的社會會有法律來保障人民的基本需求。 妓女賣身有賣身的原因, 如果不賣身就需要福利養著, 某種程度上增加了社會負擔。 嫖客為了生理需要買淫, 某種程度上刺激了消費需求, 減少性犯罪。 性, 普通意義上是人的基本生理需求, 普通群眾的隱私, 一個文明的社會和群體應該尊重他的選擇, 拿到台麵上消費, 評價, 批判, 隻能證明這個社會的落後和這個社會裏的群眾的無知和惡毒。 這種大肆渲染一定會對當事人的生理心理造成傷害, 後續社會危害待考。

我們不在一個精神層麵是顯而易見的, 我從不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而你已經毫無掩飾的汙蔑我有精神問題了。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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