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如下摘抄:
《禮記》的《曲禮》篇中,有一段話可看出古人對隱私的尊重:“將上堂,聲必揚。戶外有二屨,言聞則入,言不聞則不入。將入戶,視必下。入戶奉扃,視瞻毋回。”意思是:將要上堂,必先發聲示意。看到房門外有兩雙鞋,如果聽見有人說話就進去,聽不到有人說話就不進入。將進入房門時,目光要下視,進門時雙手要像捧著門閂一樣,眼睛不要環視四周。
私人談話隻有私人聽到,如何挑戰公序良德?
陳露談戀愛,為什麽要辭去工作?她又不是去幫霍尊做他的事業,犧牲自己的事業。霍尊再怎麽變心,兩人發展不下去,難道不能分手嗎?結婚了還可以離婚呢。好離好散也是中國成語吧。分手了,各自都找了新戀人,又回頭漫天要分手費。錢不夠,可以幫他借錢還分手費。這個分手費也是公序良德嗎?
假設霍尊濫情,騙女生感情。能道德審判他的是他欺騙的人吧。吃瓜群眾有什麽權利,有全部的信息道德審判一個人嗎?大家都是上帝嗎?
一個人的工作成果被馬賽克,名字拿掉。
新社會已經讓人看不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