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集團不好的時候把沒有競爭力的子公司分了出去,每家給了5000萬物資,自負盈虧。

趕上一陣好時機,幾個子公司都做起來了,做到上億,集團要吸血,子公司要藏富,開始有摩擦。後來經濟形勢不好了,生意越來越不好做了,鬥爭開始加劇,甚至鬧獨立。總公司要收回子公司,合並。這就是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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