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代男女授受不親。聽說是中國八十年代,一位男大學生給同學寫了封表示好感的信,那位女同學把信交給了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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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丈夫是不能叫名字的,那樣很賤氣,因為顯得太親近,惹人笑,都是“孩子她爹”. 記得一位八十多歲的老媽媽說她是大學畢業,六十年代結婚,在家裏叫丈夫的名字,公公就氣憤地訓斥她,說不成體統。

那個時代其實認為結婚生子隻是過日子,傳宗接代,傳承家業,可不是為了感情。所以感情的成分都是盡量在文字,形式,和意識裏被掩蓋壓抑和忽略的。所以這一點排得很真實。像現在戀人間大街上的親密在那個時候基本上隻有在妓院門口看見。

親愛的人們呀,珍惜美好生活,做美好的人,將來之不易的幸福用善良,勤勞,善意傳播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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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啊,民國時期城市裏的男女不是那麽含蓄的 -zaocha2002- 給 zaocha2002 發送悄悄話 (139 bytes) () 06/20/2021 postreply 1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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