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他做學生讀書的時候是個調皮搗蛋的,沒怎麽認真學。腦子快,估計讀書也是類似一目十行,幹啥都要快。但對內容是很好

理解了的,不然說不出那麽多獨特的感受。思維跳躍,不拘泥於條條框框,這個最難得,因為創造永遠是人類前進的動力。認字本質是遵循前人的規定識別,要比的話誰都比不過電腦記憶。他念錯的字裏我有一部分也會念錯,有些不會。相信他不會念錯的字裏也一定有些我會念錯,所以不糾結。讀錯字會被家人好友笑,挺歡樂,我不會去多背些字,腦細胞可以用在更有趣的事上。像很多數學公式概念遠比形式重要,複雜的需要時查查便好,概念都是簡單公式涵蓋的。他的靈魂有內容有厚度有趣,希望他繼續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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