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老頭 在親女 差 2個月高考的時侯離婚,母女搬走。親女上大學沒花親爹一分錢( 劇情交待的)。
現妻 繼女 搬入,繼女睡書房(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房間)。提供繼女大學費用。按劇情,10+年前,那母女就是沒錢 上三本的。
這是公房 再私有化。男方與前妻是同一單位,夫妻倆隻能分一套房子。(即使在不同單位,也隻能一方有分房資格。不公平?)
如果與前妻僅有這一份財產,離婚時也沒有分割,前妻占 1/2,房產證 50% 。
同時,追討離婚後 男方獨自用該房產的一半租金(使用費)。
以後,如果還是 男方獨自使用,繼續付一半的租金。
前妻50%的份額 可隨時 自由轉讓給 獨女或外孫子女。
男方那 50%, 自由分配:
- 他自己,現妻。
- 隻有他自己。現妻 不答應,不太平。
- 隻有現妻 ( 親女 恩斷意絕,可以理解?)他應該不會這樣寫。現妻一離婚,他就無家可歸了。
這是我認為的 公平,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