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熊檢及羅欣然的處分顯然輕了。對他們為黃四海同意減刑的操作,也許這些處罰是適當的。但他們倆攻守同盟向巡視組隱瞞他們的這些行為性質更為嚴重更為惡劣。作為政法係統的執法者最應該講究證據與真相,而他們刻意隱瞞了真相。在黨組織內,最講究的是對組織忠誠老實。你了以犯政治錯誤,你有機會改正,但你不能犯這樣的組織錯誤,這意味著政治生命的結束。羅還被動泄密於其男友,這是她的責任。他們應該被調整出政法係統。
2. 鄭雙雪背地裏利用其夫做了大量違紀甚至違法的活動,不是辭職就可以逃避的。另外,為什麽她在家伺候老公兒子就算是學好了呢?顯然她任董事會主席與其夫有利益衝突,但並不意味著她不能做其它工作。讓其“從良”在家伺候老公兒子完全有岐視婦女之嫌。
3. 羅與馮的感情戲沒有進一個發展,算是一個明智的選擇,沒有落了俗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