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都敢殺警察,為什麽不直接把柯殺了呢?一了百了啊。劇中好像是封想和她玩什麽貓和老鼠的遊戲,但是柯是整個這其中的最關鍵人物,封就沒有想過玩過頭了把自己搭進去?難道是要用封有極強的控製欲來解釋,就算玩過了也在所不惜?
2. 柯到警察局去找老陳,大鍾心不在焉地把她給打發了,這合理嗎?柯這方麵,既然來都來了,不把她掌握的證據和疑點透露給警方,就這麽傻乎乎地被大鍾打發走了什麽都沒跟警方交代?大鍾這方麵,既然人家都直接找到警方了,必然是有東西要交代,就這麽什麽都不問地不專業地把人打發走?有一點幹刑偵的素質嗎?
2. 都什麽年代了,柯這麽年輕的,還是大學老師,不懂先直接給省紀檢部門發Email和或打電話,隻是把檢舉材料打印出來隨身帶著?一給封逮著搜出來不就全玩完了嗎?倒是知道不斷換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