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應該不行,後來可以了,中國姓資姓社的討論從來就沒停過 ,公有製為主體的理解由控股50%以上後來發展到

30%到40%也行,當時的做法,小拉 ,老馬是對的,政治風險太大。又要準備合並搞巨無霸,法律風險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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