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一時彼一時,

1984年5月24日,南京中院以流氓罪判處遲誌強有期徒刑四年。1986年4月17日,遲誌強由於獄中表現出色提前釋放。

遲誌強是一個黑龍江的小夥子,由於偶然的原因進入了長春電影製片廠,而當時的國家對於流氓罪的界定非常的嚴苛。在成名之後,認識了高官子弟,因為和別人跳貼麵舞,於是就被判處了流氓罪,雖然說出來之後也在從事演藝生涯,但是已經是風光不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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