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首先租了一個那麽大的辦公室搞裝修,在這裏的心理預算30w,實際要價都是50w+。然而現實中這種創業,一般就是去租個套間那種,合理省錢。
第二,沒有找到自己真正需要的投資。正常情況下,合理利用自己的優勢,是去找潘總,借助綠寶這個平台,去構建整個框架,而不是拿了300w就覺得自己特別行了。這種創業,300w就跟扔水裏一樣,還不一定有水花。但是談成利用綠寶平台去構建共享電池,以產品入股,最起碼解決了電池來源和售後一係列的問題。
第三,項目的可行性。其實,目前的電動車,去使用共享電池的情況不多。一方麵,大部分私人電動車型號多種多樣,而且換電池沒有那麽方便。另一方麵,一般城市裏,電動車需要臨時租電池得情況不多。
其實陳一鳴聽到她想創業的時候,雖然不是那麽支持,但也是認真看了她的策劃,可惜他提出的幾個問題,李思雨回答的非常空,非常天真。一直說著自己成功了就會有投資,但是卻沒想過,自己拿什麽來獲得成功。整個項目策劃大寫的不可行。而李思雨卻已經魔怔到要賣房,要陳一鳴辭職陪她……
創業完全不考慮風險, 這是賭徒吧? 還是孤賭一擲。